(怡保25日讯)霹雳州行政议员拿督斯里莫哈末尼查表示,制定2023年霹雳水源法案的目的攸关州内水源使用、发展和保护的划一管理,以及成立霹雳水源管理局与有关事项;一旦通过,无执照排污到水源将面对最高100万令吉罚款、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他说,法案拥有9个部分94条文,9个部分为起始、行政、财务、水源管理和保护、水源应用与执照、执法、罪行和惩罚、其它,以及废除与豁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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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管霹雳州基础建设、能源、水源及公共交通事务的尼查今天向霹雳州议会提呈这项法案,这么提到。
12董事组成霹水源管理局
他表示,在行政部分,霹雳水源管理局共有12名董事组成,其中一人是州政府委任的主席,霹雳州秘书出任副主席,6名当然成员,另外3人是水源专业成员,以及受到州政府和董事主席委任秘书。
他说,该局有权在局长领导下委任员工,局长是从公务员或董事局认为符合资格,以及在州政府委任下出任,他们在这法案下执行任务包括执照和执法行动事宜。
“水源管理和保护部分,为了禁止水源受到污染,任何人在没有获得法案下的执照排放污染物体到水源将是一项罪行,可以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州政府有权制应用水收费
关于水源应用与执照方面,尼查解释,至于允许在无执照或付费用水方面,就有赖以生存的家庭用途(每人一天不超过1万5000公升)、装置水表需求,州政府有权制定应用水源的收费或捐款。
“配合法案划一管理水源的应用和保护作为主要目的,在没有执照下的违例活动,可以根据活动类型罚款,对于用水活动而言,可以被罚款不超过30万令吉,至于排放废水到水源的活动,可以被施以不超过100万令吉罚款。”
尼查解释,成立水源管理局的目的计有:
-善用州内水资源,尤其是从监管水资质量和数量方面
-更系统化管理、发展和应用水源,以维护霹雳州的利益
-在有关水源事项和活动上,依据特定条例发出执照
-通过执法保持州内水源的持续性
-为州政府带来新税收,用来维护和照顾州内河流或水源
-为霹雳州人民打开新就业空间和促进地方上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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