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7日訊)2023年霹靂州水源法案今日以聲浪表決,三讀通過。
霹靂州議會議長拿督莫哈末查希在霹靂州行政議員拿督斯里莫哈末尼查總結辯論後,尋求州議員以聲浪表決是否支持通過2023年霹靂州水源法案,最終在贊成聲浪偏大下通過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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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查總結時透露,州議會上獲得22名州議員即11名在朝和11名在野議員針對法案辯論,其中38個問題和建議已記錄在案。
他表示,議員們提出的問題和建議涉及霹靂州水源管理局行政管理事務、水源使用和執照管控事宜和水源汙染和執法管控事宜。
尼查表示,根據該法案第6(1)子條款,水源管理局由12名委員組成,包括主席、副主席、6名持職委員(anggota atas jawatan)、另3人是擁有水源相關專業的委員,另有1名主任(pengarah)擔任該局的秘書。
他指出,除了霹州秘書將擔任副主席,其他11名委員將由州當局(Pihak berkuasa negeri)委任,其中的6名持職委員只公開給符合資格和合適的公務員,他們必須是具有與水源專業有關的公務員。
他說,根據法案第11條款,該局也可傳召任何其他部門或機構的相關公務員出席該局的會議,商討和提供建議。
他表示,水源管理局主席必須對州內所有水源事務負責,這些責任肯定涉及各種技術上的知識,因此,主席之職必須優先考慮擁有相關專業和與各個政府機構和部門有良好聯繫的公務員。
霹靂州水源管理局成員委任的議題掀起議論,反對黨領袖兼新芒魏州議員拉茲曼在總結環節時表示,目前水源管理局委員的委任多數交由州當局遴選,他認為委任限制方面太過寬鬆,擔憂可能會受到有心者的操縱。
他說,因此,他認為委員的遴選方面應該更清楚的闡明,他建議水源管理局由大臣擔任主席,其餘職位可交由州當局委任,這樣更為透明化。
萬銳州議員莫哈末哈菲茲認為水源管理局是一個十分重要的機構,目前12個委員當中,除了副主席職位已闡明由州秘書擔任之外,其餘的11個職位皆列明由州當局委任。
他擔憂最後所委任的委員會由與水源管理專業無關的人擔任,他認為既然州當局以大臣為首,至少主席職位應由大臣擔任,這樣比較有保障。
對於反對陣營提出的上述疑慮,莫哈末尼查回應指水源管理局的主席職沒有闡明由大臣擔任,而是註明交由州當局委任的其中一個原因是要讓該局的運作更具伸縮性。
“如果主席職闡明由大臣擔任,當大臣出國或有其他事務時就無人主持,所以交由州當局遴選其他擁有相關專業條件的人擔任,當大臣不在時可以有替代的人。”
另外,他認為,州行政議會的主席是大臣,如果水源管理局的主席也是大臣,所有決策權就會落在相同的人身上,這反而欠缺透明度。
文冬州議員杜爾茜也表示,水源管理局中大部分的事務涉及運作事宜,如果所有事宜都落在大臣身上,大臣會難以兼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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