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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3:39pm 28/10/2023

拱桥农民

被驱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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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驱逐

遭逐农民:准备为土地缴租赁费 促停对农民用“非法”字眼

遭逐农民:准备为土地缴租赁费 促停对农民用“非法”字眼
这块受影响的拱桥农地虽然农作物没有被摧毁,但灌溉水管已断,农田小屋也被推倒。(刘剑英摄)

(怡保28日讯)6名强调,他们一直都准备为农耕地缴付地税或土地租赁费,他们当中许多人已做出地契、土地租赁或临时地契的申请,但一般上这些申请都没有获得土地局答复。

他们披露,霹雳州发展机构曾于2012年向他们献议可租借现有土地,他们几乎所有人都已经接受和签署同意表格,但该机构之后没有继续有关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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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求霹雳州务大臣和州政府领袖们停止对小型菜农使用‘非法’字眼,因为这没有真正反映农民的历史和情况,同时也营造我们是可以被粗暴对待的罪犯的印象。”

社会主义党主席再也古玛代表农民发文告,回应霹雳州务大臣办事处前日发表文告指强制驱逐农民的指控是不正确的言论。

针对霹雳州务大臣办事处指霹雳州发展机构在曾吉京丁提供替代土地,并于2021年5月带农民到现场考察,这6名属于拱桥A区的农民指出,当时被带去考察的是属于拱桥C区的农民。

“有关地点是在没有涉及我们或获得我们的意见下被遴选和鉴定。当C区的农民前往该处时,他们发现有关地段山峦起伏,也没有足够的水源种菜,而且山脚有几个鱼塘,我们担心肥料和农药会对其造成污染。”

他们表示,上述事项已经告知霹雳州发展机构和土地局,农民也要求双方针对这些问题进一步讨论,但至今仍未获得这两个机构安排;至今,没有任何一名拱桥农民接受曾吉京丁替代土地的献议。

农民表示,霹雳州务大臣指土地清空行动是依据法律行事,他们对此不表赞同。

“用来对付我们的国家土地法典第425条文,只能用以对付没获得批准下使用政府地的侵入。我们70年前已经在这块土地耕种,也获得殖民管理方和大马政府的批准(一直到两个星期前为止),因为政府知道我们在为人民提供合理价格的粮食上扮演重要角色,所以我们得到‘默许’(implied consent),是在管理方知情和允许下作业。拱桥的农民还曾经得到农业局的肥料援助。”

他们指出,霹雳州发展机构2012年向他们献议可租借现有土地的举措,也证明对方知道他们在有关土地上作业,并且当时希望此情况维持,所以对他们援引国家土地法典第425条文,在法律上而言是错误的。

“今年10月13日对我们发出的通知函,要求在一星期内清空土地。这么短的时间是否合理?过去一星期,我们向霹雳州发展机构、土地局和霹雳州务大臣发出要求商讨和延期的上诉信,没有获得理会。”

他们表示,国家土地法典列明违反第425条文者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和监禁不超过1年,但有关条文没有赋予土地局侵入菜园、推撞和致伤他人、毁掉所有农作物的权限,如此做法并非尊重法律和人民的管理方所为。

农民指出,土地局和霹雳州政府的政策,导致大部分菜农仍未拥有任何(土地)文件,这并非农民的失败或顽固造成的。

他们认为,霹雳州政府在过去20年沿用有欠精明的土地政策;除了他们6人,打扪区还有200名菜农面对驱逐问题,因为他们耕作的土地已被转让给发展商或政企。

“我们非常希望大臣可让尚在生产粮食的土地维持现状,作为永久食品生产区。”

他们指出,为了达到此目标,大臣应该通过缴付赔偿金给发展商的方式拿回这些土地,或许可以获得打扪区国会议员的财务援助。

“这些土地应以10年租借期,并设下只能生产粮食的条件,租借给正于上面耕作的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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