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3日讯)一名国小音乐科目教师被控2次非礼10岁女学生,被告不认罪,获准以5000令吉和1人保外候审,案件定于12月20日过堂。
被告是39岁的莫哈末纳兹米,来自华都牙也,今早在怡保第二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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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项控状指他于今年6月份一个早上9时45分,在怡保一所国小的音乐室,触碰10岁6个月的女学生私处。
第二项控状指被告于今年7月份一个早上10时30分,在同样的地方将生殖器放在同样受害者的臀部。
被告因此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792法令)第14(a)条文。在此条文下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及可施于鞭笞,并须受警方监视不少过1年和不超过3年。
被告代表律师沙鲁尼占为被告求情时,希望法庭可以将保释金降低。他说,其当事人准备面对审讯和清洗罪名。自从7月被举报后,并未再有针对他的投报和不会干扰证人。
他说,当事人在无需羁押的情况下,自行前来法庭,法庭应考虑给予被告保释申请。
他说,另一个原因是健康因素,因当事人患有心脏疾病及贫血症,必须在今年12月前往华都牙也医院接受后续治疗,若当事人不获得保释,将对其健康造成伤害。
他表示,当事人是公务员,没有畏罪潜逃的理由。若将保释金订得太高,将加重当事人和其家人负担,因除了妻子,尚有3名孩子。作为保释的附加条件,其当事人将不会骚扰受害人,若是每2或3个月到警察局报到一次也没有问题。
法官艾努沙妮宣布将保释金定在5000令吉和一人保外候审,另外择定案件在12月20日过堂,此案的主控官是丘拉杜艾妮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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