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30日訊)一名相信是搶劫匪黨“Geng Bulat”成員的貨車服務員,今日在安順地庭被控企圖謀殺一名警察。
28歲的被告莫哈末哈菲茲在法官英坦努魯面前,對指控表示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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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哈菲茲被控企圖殺害尼克莫哈末凱魯,即在路上危險駕車,意圖或明知該行為可能導致死亡。
此案發生在去年10月23日下午5時50分左右,地點在貞德隆巴萊的拉布古蓬清真寺前。
這項指控是根據《刑事法典》第307條文(企圖謀殺)提出,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並可另加罰款。
代表莫哈末哈菲茲的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律師薩拉瓦南請求允許其當事人保釋,理由是被告是意外撞上警車的。
薩拉瓦南告訴法庭,他的當事人有一名孩子,在這起事件中被警方開槍擊中肩膀。
法庭允准莫哈末哈菲茲以1萬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並喻令他每個月到鄰近的警察局報到。案定12月29日過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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