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4日訊)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霹靂州分局執法人員冒充消費人,向雜貨商購買1公斤包裝津貼食油,被該雜貨商告知食油已售完,不過較後執法人員卻在雜貨店搜出90包1公斤津貼食油,價值225令吉,這名雜貨商因拒售津貼食油而受到對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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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分局局長拿督卡馬魯丁說,該局接到消費者投訴,指雜貨店主不售賣這些津貼食油給大馬公民,反而售賣給外勞。
在接到投報後,執法人員在昨日中午12時4分,假冒顧客進入雜貨店,購買津貼食油,店主說食油已賣完。
“執法人員於是進入店內搜尋,在收銀櫃臺及商店後方,搜出5箱津貼食油,即90包1公斤津貼食油。”
卡馬魯丁說,37歲的女店主無法解釋為何她向顧客說食油賣完了。據執法人員觀察,外勞不時光顧這間在早上8時營業到晚上9時的雜貨店。
“我們引用1961年供應法令16A(1)(b)條文(拒絕出售統制品)調查此案,這條文最高刑罰為個人罰款最高100萬令吉或監禁3年或兩者兼施;如果是公司,罰款最高200萬令吉。”
他勸請商家不要以身試法,拒絕出售統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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