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4日讯)怡保市政厅要求商店准备有盖垃圾桶措施,经过20个月的宽限期,决定从明年1起月开始执法,违例商家将被开出介于250至500令吉的罚单。
怡保市长拿督鲁迈兹已在去年2月14日签发商店务必安排垃圾桶的通告,说明执照持有人需要依地方政府的规定安排足够用量的垃圾桶,作为丢垃圾用途,连同“任何类型商业执照,其中一项条件是准备合适的垃圾桶”传单,派给市政厅管辖范围内的商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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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4月实行 适应期已够
怡保市议员黄涵威和林耀迪接受星洲日报《大霹雳》社区报访问时,他们希望商家理解,备妥有盖垃圾桶并不是新措施,而是于去年4月1日起实行,至今已有一段冗长与足够的适应期,这期间都没有执法,直至明年才行动;但市政厅也发现,绝大部分商家皆遵守条例,安排了适当容量的有盖垃圾桶。
经过他俩向城市服务部门确认,执法会由下月施行。
黄涵威:没强制款式 只求有盖
黄涵威指出,市面上的有盖垃圾桶,无论住家或店面,大部分是选用120公升容量,已应付到一般的垃圾量需求,用量大的工厂可以挑选660公升;垃圾桶可以置放在店前,但建议在收取垃圾前至少一小时,移到垃圾车经过的位置供带走垃圾。
他说,市政厅只是要求准备有盖垃圾桶,并无强制是何种类型垃圾桶,但商家不妨选用类似市政厅派发给住家的120公升垃圾桶,方便垃圾车作业,将垃圾桶升起倒出垃圾。
他提到,商家可以向市政厅购买用来派送住户的垃圾桶,这类垃圾桶获得补贴,每个只要96令吉,比起介于150到160令吉的市价便宜,详情可以致电05-241 1022,向位于文冬的市政厅城市服务部门询问。
黄涵威坦言,垃圾桶是供商家处理垃圾用途,每个商家都有本身的垃圾桶,无须把垃圾丢到他人的垃圾桶,或是堆放在一起;根据市政厅过往经验,当垃圾堆积在一个地点时,数量会越来越多,并变成非法垃圾堆。
林耀迪:执法员随机临检
林耀迪表示,没有准备有盖垃圾桶的罚款从250令吉起跳,最高为500令吉,低于垃圾虫遭取缔的1000令吉罚款;没有垃圾桶不意味胡乱抛掷垃圾,只是视作无法妥当处理和管理垃圾,但商家把垃圾堆到地面,一落地即是乱丢垃圾。
据他所知,执法员是随机出动临检和当场开罚。
“使用有盖垃圾桶,正确做法是把盛装垃圾的塑料袋绑好置入垃圾桶再盖好,就可以防止弥漫臭味和老鼠与流浪动物觅食,维持周遭卫生。”
林耀迪促请商家和市民全力配合,提高爱护环境的公民意识,以实现怡保成为最干净城市的愿景。
另一方面,按市政厅传单,住宅区商店、办公室、店屋、商店(食店或餐馆)、供应商如金属用品或零件类别是选用容量介于80公升至120公升垃圾桶;至于商店(食店或餐馆)、供应商如五金店或家具店,依合适性挑选容量为80公升至120公升,或是660公升的垃圾桶;私人小贩中心与工业厂房须使用660公升垃圾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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