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兆远14日讯)爱大华新汉商酒家同排店屋业主,欲寻找已故陈祖钦校长后人,以便处理地段事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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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汉商酒家东主林新贵代表同排店屋业者向星洲日报《大霹雳》社区报记者求助时说,与该酒家同排的12间店面,是爱大华开埠后,截止目前为止留下的最早店屋建筑物,而当年这排店屋的地段都是向已故陈祖钦校长买下。
“这里的地段是属于同一张的大地契,最早的地段持有者是当地人称为‘天都’的人士,而‘天都’就是已故陈祖钦校长的父亲。”
他说,已故陈祖钦校后期是迁居至怡保,生前也是霹雳福州会馆的永久名誉理事。
“位于新汉商酒家同排店屋后的一段土地是属于已故陈祖钦校长后人所有,但已无法找到陈校长的后人,以处理地段的事宜,所以需登报寻找。”
他表示,任何人若有已故陈祖钦校长后人的消息,可联络该餐馆电话:05-672 6544,以便处理地段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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