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寶26日訊)日籍女子聲稱在恐懼之下,被執法人員用手機轉賬800令吉,以作“罰款”,後經朋友提醒才知受騙。
持有馬來西亞第二家園計劃(MM2H)簽證的日籍女子(55歲)今日在馬華金寶區會主席胡偉豪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於本月9日,她從金寶駕車載送友人至吉隆坡國際機場途中,在南北大道仕林河路段遭執法人員“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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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名字見報的她說,當她駕駛至離仕林河出口不遠的路段,有一個穿著白色衣服的執法人員示意把車停在一旁的緊急車道,在查看她駕照得知是日籍人士,便以超速為由向她要求繳付“罰款”。
她表示,起初她說自己沒有超速,但執法人員執意指有並說罰款2000令吉,說不馬上繳付罰款就需要立即到仕林河法庭,而她因需要送朋友到機場,不能到仕林河法庭,之後執法人員指可以現場支付1000令吉,不用去法庭。
“因為不瞭解大馬的法律,因此我以為這是合理的罰款,就答應給1000令吉,但因身上沒有足夠現金,我問能不能用信用卡而被拒,過後我慌張說了句‘transfer’,執法人員答應了,並叫我登入銀行賬戶,待登入後便拿走我的手機輸入一串16個數字的號碼。”
“當時銀行戶頭僅剩1040令吉,1000令吉轉不成,轉980和900令吉也不成功,最後就轉走了800令吉。待他把手機還給我後,也沒有給我任何收據,就放我走了,整個過程大約10分鐘。”
她指出,她事後才得知這屬於不合法的罰款,並認為受到欺騙,因此在本地友人陪同下,於本月23日到金寶警局報警。
另一方面,胡偉豪說,受害者於昨日到仕林河警局辨認嫌犯,從10人排除剩2人沒認出,警方目前仍在進行調查,他也協助受害者把此案上報給大馬反貪汙委員會官網,希望該會徹查此案。
胡偉豪也促請警方嚴正看待此事,因為這個事情使國家形象受損,而受害者作為陪讀媽媽來到大馬,卻受到這樣的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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