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見報後可不可以通知一聲?”
“麻煩你給我這篇新聞的電子報版,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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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要求,並非不常見,但對記者來說,有時會形成困擾。
首先說第一個要求。有的受訪者會要求記者通知新聞何時刊登,實際上不是由記者說了算,特別是沒有時效性的稿件,可能先留起來,待有合適版位再刊登,所以記者並不一定知道有關稿件何時“出街”,可能刊出後和讀者一樣同時得知,甚至比早閱報、早瀏覽網絡新聞的讀者更遲知道。
二來從記者的工作性質來看,很可能早上一開工就出外採訪,接著回報館寫稿,寫完稿可能還有別的翻譯、剪輯視頻等工作,更甭論一天有好幾個採訪的話,更是忙不過來,可能晚上下班回家才有時間翻報紙,甚至完全沒時間,又怎麼可能事事通知?若一天採訪超過一個新聞,多名受訪者都要求通知,可以想象,記者是否還要撥出工作時間,逐一發信息給受訪者?
當下我知道答案的話,肯定會告訴對方。若不確定,一般上都會請對方請自己留意報紙;若要依賴我通知,就得做好我可能會忘記、遺漏的準備,屆時若真的如此,敬請原諒。
第一個要求情有可原,第二個要求則讓人無言。Kopi冰一杯普遍上2令吉80仙,大家欣然接受,但報紙漲至2令吉50仙一份,卻被嫌貴。嫌貴沒問題,新聞刊登了後,卻理所當然向記者或報館索取電子報版本——你不可能向茶室索取免費Kopi冰吧?
有這樣的理所當然心態,可能是不覺得報紙有價值,但一份2令吉50仙的報紙,包括全國版、地方版、副刊、娛樂版、財經版、體育版,若沒有廣告盈利,其實每賣一份都在蝕本。電子報也是報紙,只不過將實體報紙轉換成電子版,售價也比實體報紙便宜。若不覺得有價值,何必在新聞刊登後,又覺得有索取留存的必要?花2令吉50仙買一份報紙,或花120令吉(每天35仙)買一年份的電子報,應該划算。
報紙常被人說“日薄西山”,其實輕視報紙價值、動輒就要免費索取,是不是有份導向這樣的局面?大家平日都不買報紙,自己的新聞刊登後又要免費索取電子版,報紙的收益從何而來?沒有收益,記者從何聘起?記者不足,好新聞從何冒出?
買一份報紙吧!若習慣了電子平臺,就買電子報。當你給2令吉80仙喝Kopi冰,或給十幾令吉喝珍奶都不吭聲的時候,為自己的新聞給2令吉50仙買一份報紙,不算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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