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4:43pm 24/05/2024

幻觉

江沙地庭

精神状态

幻觉

江沙地庭

精神状态

儿利器致伤母被控 送精神院鉴定状况

儿子用利器致伤母亲被控 送往精神院鉴定状况
法庭指示把被告莫哈末希尔米送往精神病院以鉴定精神状态。(马新社图)

(江沙24日讯) 疑出现使用利器致伤母亲的男子今日被押往提控,法官指示将被告送往红毛丹精神病院鉴定

控状指被告莫哈末希尔米(29岁)于本月21日早上约6时30分,在宜力甘榜本哥一住家里,将扳手当作武器攻击母亲诺莱娜,其行为可能会导致受害者丧命,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持武器伤人),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下同读。

ADVERTISEMENT

根据刑事法典第324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10年监禁,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任何两项处罚。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下,即蓄意致伤配偶或前配偶、儿童、残疾人或家庭成员,罪成者可面对第324条文最高刑罚的双倍。

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被告只是耸耸肩表示不明白,法官罗海达于是指示将其送往精神病院接受进一步检查。

副检察司莫哈末菲道斯之前基于被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向法官建议将其送往医院进行精神鉴定。此案定于6月24日过堂,同时等待被告的精神检查报告出炉。

被告事发时使用扳手及胶刀暴打母亲及弟弟脸部,当时被告母亲清晨时分念经,突然遭被告暴打脸部及身体,弟弟见状后上前阻止,结果也遭被告使用扳手及胶刀毒打一番。

母亲的脸部、嘴唇、肩膀及手部皆出现瘀伤,弟弟则腿部、右手肘及颈部受伤。警方到伤者家调查,也发现多滩血迹。

被告之前曾送往太平医院接受精神检查,惟当时的检验结果显示没有精神方面的问题。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