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30日訊)霹靂州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昨日突擊檢查甘文丁樂拉花園一家商店,發現該店無執照售賣統制品,包括食油、白糖、麵粉及家用煤氣,價值約2111令吉50仙的貨品遭到充公。
霹靂州內貿局局長拿督卡馬魯丁發表文告說,執法人員在下午2時進行執法行動,檢查發現該批統制品分別被放在庫房和貨架上,店內有一名自稱為店主的本地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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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當局共充公了41公斤的包裝和瓶裝食油、133公斤麵粉、234公斤白砂糖及6桶家用煤氣(14公斤)。
“當局援引1961年統制品法令第8條文要求商家申報存貨,進而發現該店無法出示統制品零售執照,涉嫌觸犯1974年供應管制法令第3(1)條文,即無執照售賣統制品。”
他指出,此案在1961年統制品法令下展開調查,一旦罪成,個人可被罰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商鋪可被罰不超過200萬令吉。
他呼籲公眾充當當局耳目,杜絕違法行為,公眾可透過以下管道提供情報或進行投訴:
i)WhatsApp至019-279 4317或019-848 8000
ii)電郵至e-aduan.kpdn.gov.my
iii)撥打熱線1-800-886-800
iv)透過應用程式Ez ADU KPDNH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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