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兆远31日讯) 大马油棕局受促取消准备为园地翻种的小园主必须年龄不超过60岁,否则须由一人担保才能获得每公倾1万4000令吉翻种金,以及必须在翻种5年后摊还其中7000令吉的措施。
曼绒小园主公会主席鲁智清今天表示,当局鼓励园地内树龄高的油棕小园主进行翻种,却为欲进行种的小园主的年龄设限,是不明智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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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计划进行翻种的园地,业主年龄大都超过60岁,园地向来是他们的生计来源,他们以多年时间经营管理园地,但油棕树到了一定的树龄产量就会减少,进行翻种也是必须的。
“只是,过去翻种油棕树不须有担保人,为何现在有这样的规定?更何况园地必须是地主本身才可申请翻种,园地既属地主,又何需担保人。”
他也对小园主申请获1万4000令吉翻种金翻种,5年后必须还其中7000令吉另加2%利息的措施表示不苟同,并建议当局只须拨出每公顷7000令吉的翻种金但不需要担保人的方式更加适合。
他说,如果当局采用提供每公顷7000令吉翻种金的方式鼓励小园主翻种,虽然翻种的时候少了7000令吉翻种金,但5年后小园主无须摊还7000令吉加利息
“如果翻种需要担保人,5年后小园主如果没能力或发生一些状况无法摊还7000令吉加利息,担保人如也不愿承担责任,那么园地是否会面对被拍卖或其他后果的风险。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直截了当只给7000令吉翻种金更好,园主们也无需留下欠债的手尾。”
鲁智清也认为,相比1万4000令吉,如果每公顷只给7000令吉翻种金,也代表油棕局可以鼓励多一倍的小园主进行老油棕树翻种,也即是翻种的土地面积将翻倍,将来棕油的产量也会增加,对国家经济带来正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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