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尋求平衡報道,在一方提出控訴後,也致力要求另外一方回應。有時候,受到指控的一方有姿態有氣焰有情緒咄咄逼人,記者好像成了出氣筒;擺事實講道理,心平氣和把話說清楚不是更好嗎?
近日,擁有官方色彩的一家機構被申訴展開影響深遠的新行動,在採訪期間,正好遇上機構人員,於是上前尋求回應。整個過程,覺得好像變成被針鋒相對,包括用攝像機和手機拍攝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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鏡頭攝下的畫面是否用來作證、進行下一步行動,還是擊破心理防線,實在不願猜測。
當中一名高管知道我是記者後,接二連三表明不會向媒體發表聲明,也一再聲明沒有授權任何一名官員發言,這些官員沒有獲准給予任何個人發言,並說明同行還有一人是他們的律師。
我說出一句“沒關係”後,對方即時糾正指明“這個要緊,不要說沒關係”、“不用引用我們(談話),我並無阻止寫出(報道),我沒有授權引用我們個人(談話)”、“我也是媒體人,我知道”,以及“正式致函我們,等下我們回應”。
話說到這份上,對方是不是媒體人,我不曉得,也許孤陋寡聞有眼不識泰山,至於他所謂“知道”的事情,是不是記者所要求的平衡報道就不得而知了,惟筆者自認是在符合職業道德範圍內履行記者任務。
無論如何,我已明確提出,可以的話,希望就新措施回應。
坦白說,我亦啟動手機錄音功能,隨行的人員也拍下雙方對話的場面照片,供日後引發爭論時,還原真相。
文中的對話,正是重聽錄音照實寫出,不添加任何情緒性文字,免得產生誤導,個人亦只是在講述本身感受,不節外生枝,不無中生有;但肯定至少有一點,場面氣氛可以更融洽,何況筆者全程冷靜表達,不爭不辯,沒有一絲姿態、氣焰和情緒摻雜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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