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9日讯)克兰芝州议员古海燕建议霹雳州政府推出监控动物游荡的新法案,规定所有畜牧业者为本身喂养的牛只进行标记,以及饲养的动物一旦成为死亡车祸肇因,他们应该被施以像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41条文,即鲁莽驾驶导致乘客或他人死亡的严重刑罚。
规定所有牛只进行标记
她说,根据这项条文,罪成可被判处监禁2年及不超过10年,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及不超过2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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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建议,没有受到登记或标记的动物一旦被地方政府充公,主人便失去赎回的权力,这项严厉行动会迫使业者作出登记和利于当局执法。
古海燕今天在霹雳州议会会议上提呈“建议霹雳州政府推动监控动物游荡新法案”的个人动议时,这么提到。
她以牛只和水牛游荡为例,这是州内延续了数十年的问题,每季州议会都会接到这项问题,尽管州政府分配牧场,鉴于畜牧业者不肯使用,使问题至今仍悬而未决。
她声言,其服务中心接获数十宗关于动物徘徊造成甘榜、公园和住宅区受到牛只排泄物污染、影响交通和引发意外的投诉。
“金宝和华都牙也县议会源于牛只游荡的意外投诉令人担忧,也威胁公共和公路使用者安全,尤其是到了晚上,牛群会引发车祸与夺走性命。”
古海燕提到,华都牙也警察总部于2020年至2024年5月接获动物游荡导致车祸的统计显示,453宗攸关车辆损坏,以及共有7宗死亡意外;金宝警察总部于2022年至2023年接到200宗投报,去年出现2宗死亡车祸;金宝县议会曾有一名执法人员在捕捉牛只行动中遇上手指折断事件。
她认为,畜牧方式需要从放养转型到半集约和集约系统才不会产生污染与危害公路使用者。
建议2025年预算案拨款解决问题
她亦向州政府提议,在2025年财政预算案给予解决动物游荡问题的特别拨款,以增加执法人员、购买器具与麻醉药。
“虽然兽医局、地方政府、警方和土地局可以根据各法律、条文和法案赋予的权力,对犯错的业者采取行动,捕捉放任的动物、开出罚单和提控上庭等,惟问题仍未获得解决,原因在于欠明确的权限,这项动议便是为了制定一项监管动物游荡的法案而提呈。”
古海燕也举出彭亨州于2001年通过的监控水牛和牛只的法案为例,她有信心,霹雳州催生这项新法案,许多牛只水牛问题会迎刃而解和受理。
她指出,鸽子、流浪狗也有受到投诉,还有猴子、山猪对住家和耕地产生破坏,新法案可以授权给相关机构和执法人员著手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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