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9日訊)克蘭芝州議員古海燕建議霹靂州政府推出監控動物遊蕩的新法案,規定所有畜牧業者為本身餵養的牛隻進行標記,以及飼養的動物一旦成為死亡車禍肇因,他們應該被施以像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41條文,即魯莽駕駛導致乘客或他人死亡的嚴重刑罰。
規定所有牛隻進行標記
她說,根據這項條文,罪成可被判處監禁2年及不超過10年,罰款不少過5000令吉及不超過2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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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也建議,沒有受到登記或標記的動物一旦被地方政府充公,主人便失去贖回的權力,這項嚴厲行動會迫使業者作出登記和利於當局執法。
古海燕今天在霹靂州議會會議上提呈“建議霹靂州政府推動監控動物遊蕩新法案”的個人動議時,這麼提到。
她以牛隻和水牛遊蕩為例,這是州內延續了數十年的問題,每季州議會都會接到這項問題,儘管州政府分配牧場,鑑於畜牧業者不肯使用,使問題至今仍懸而未決。
她聲言,其服務中心接獲數十宗關於動物徘徊造成甘榜、公園和住宅區受到牛隻排洩物汙染、影響交通和引發意外的投訴。
“金寶和華都牙也縣議會源於牛隻遊蕩的意外投訴令人擔憂,也威脅公共和公路使用者安全,尤其是到了晚上,牛群會引發車禍與奪走性命。”
古海燕提到,華都牙也警察總部於2020年至2024年5月接獲動物遊蕩導致車禍的統計顯示,453宗攸關車輛損壞,以及共有7宗死亡意外;金寶警察總部於2022年至2023年接到200宗投報,去年出現2宗死亡車禍;金寶縣議會曾有一名執法人員在捕捉牛隻行動中遇上手指折斷事件。
她認為,畜牧方式需要從放養轉型到半集約和集約系統才不會產生汙染與危害公路使用者。
建議2025年預算案撥款解決問題
她亦向州政府提議,在2025年財政預算案給予解決動物遊蕩問題的特別撥款,以增加執法人員、購買器具與麻醉藥。
“雖然獸醫局、地方政府、警方和土地局可以根據各法律、條文和法案賦予的權力,對犯錯的業者採取行動,捕捉放任的動物、開出罰單和提控上庭等,惟問題仍未獲得解決,原因在於欠明確的權限,這項動議便是為了制定一項監管動物遊蕩的法案而提呈。”
古海燕也舉出彭亨州於2001年通過的監控水牛和牛隻的法案為例,她有信心,霹靂州催生這項新法案,許多牛隻水牛問題會迎刃而解和受理。
她指出,鴿子、流浪狗也有受到投訴,還有猴子、山豬對住家和耕地產生破壞,新法案可以授權給相關機構和執法人員著手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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