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2日訊)太平新板路一家餅乾工廠因無法出示1961年統制品法令下的白糖統制品執照,同時疑囤積統制品,遭太平國內貿易及生活費局執法單位充公了總值1464令吉的白糖。
霹靂州內貿局局長拿督卡瑪魯丁今日發文告指出,太平內貿局執法單位是於昨日到太平新板路一家餅乾工廠進行檢查時,發現業者無法出示1961年統制品法令下的白糖統制品執照。執法單位也懷疑業者在沒有獲得允許下囤積統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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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執法人員在1961年統制品法令下采取行動,充公了400公斤白糖及相關的文件,而遭充公的物品價值1464令吉。
他表示,該局將在1961年統制品法令下進行調查,一旦公司組織機構涉案,將遭罰款不超過200萬令吉,要是重犯,罰款不超過500萬令吉。要是涉案的非公司組織機構,則罰款不超過1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3年或兩者兼施,一旦重犯,罰款不超過300萬令吉或監禁不超過5年或兩者兼施。
他說,該局嚴正看待觸犯1961年統制品法令的商家,一旦涉案,會被採取嚴厲行動。
他促請消費人通過內貿部管道進行投報,包括國內貿易及生活費部手機應用程式WhatsApp(019-8488000)、投報網站(https://eaduan.kpdn.gov.my)、熱線(1800 886 800)、手機應用程式EZADU KP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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