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訊)巴佔殺害兄長和兄嫂的被告吳俊明今日被判謀殺罪名成立,法庭擇定於8月1日判決其刑罰。
63歲被告吳俊明今日被帶上法庭接受裁決,庭上通譯員讀出罪狀後,他表示明白且認罪,審理此案的法官拿督阿都華哈最後判決被告觸犯刑事法典第302條文(謀殺),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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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其代表律師阿米爾請求法官展延刑罰的判決,法官擇定於8月1日就刑罰作出裁決。
根據第一條控狀(修正),被告被指於2022年7月6日的傍晚6時45分至7月7日約早上8時20分,在位於巴佔民安花園的住處,殺害了吳贊雄(譯音,64歲),觸犯了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
根據第二條控狀(修正),被告被指於2022年7月6日的下午6時45分至7月7日約早上8時20分,在位於巴佔民安花園的住處,殺害了黃婷露(譯音,59歲),觸犯了刑事法典302條文(謀殺)。
在此條文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死刑或監禁不少過30年,不超過40年,若沒被判死刑,必須施以不少過12鞭的鞭刑。
【巴佔殺兄嫂案背景】
吳贊雄(譯音)和黃婷露(譯音)於2022年7月7日被下班回家的哥哥發現陳屍在巴佔民安花園的住家。
警方抵達案發現場時發現,其中一名死者臥屍在客廳,另一人則靠在牆,皆被利器和鈍器所傷。
被告則駕著女死者的轎車逃逸,警方於當晚在雲頂高原逮捕他,被告也企圖修改車牌號碼。
根據之前的報道,這起命案的導火線相信是男女死者將被告兒子的手提電腦弄壞,雙方發生口角後引發,行兇的武器相信是一把斧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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