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日訊)警官疑撞死中學生案,怡保高庭定於9月5日進行聆訊,以裁定被告莫哈末納茲裡保外候審的申請。
被告今早約9時被警方押往怡保第二高庭,法庭內有多名警員駐守,被告穿上風帽外套及戴上口罩,低著頭進入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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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辯雙方昨日針對被告早前提呈的保釋申請,完成提交書面陳詞,而此案主控官之一阿再尼佔副檢察司表示,檢方需要時間審查辯方的陳詞,並要求法庭重新安排一個日期以聆審這項保釋申請。
法官拿督布賓達星隨後允准檢方對已提呈的陳詞作出回應,並給予兩週時間來提交回復陳詞;在控辯雙方同意下,定於9月5日為聆審該保釋申請。
被告代表律師黎協龍在庭外向記者指出,他們已請求法庭儘早安排審理日期,以確保對被告公平審判。
這宗於去年12月發生的警官撞死中學生案件,引起民眾廣泛關注。被告為44歲來自吉打的高級警官,他於12月18日被帶上怡保推事庭被控謀殺罪。
據報道,被告在怡保一所國中外,疑不滿摩托車騎士猛扭油門發出嗓音進行挑釁,駕車從後猛追對方,混亂中雙方發生碰撞,導致中五生莫哈末沙哈立傷重斃命。
在今年5月14日的過堂時,法官已定於11月4日至8日、11月11日至15日、12月2日至6日、12月9日至13日、明年1月6日至10日、1月13日至17日,為案件審訊期。
此案主控官為阿再尼佔副檢察司、納魯哈迪阿都嘉尼副檢察司及羅晴惠(音譯);被告代表律師為黎協龍、林智超、林謹雯、黃新婷及古漢;家屬旁聽律師為阿米拉納娃菲特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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