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0日讯)两名男子涉嫌于上周三进入住宅单位破门行窃,偷走了包括锅子及锅铲等各种物品,今早双双被带往地庭面控时皆俯首认罪,判处两人各4年监禁。
两名被告分别是慕哈曼法依扎(45岁)及莫哈末依斯迈(41岁),今早被押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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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两人被控于本月14日早上10时至10时30分之间,在怡保拉沙沙央花园的一住家内破门行窃,盗取了电缆、锅子、三把锅铲及两根铁棒;两名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及罚款。
慕哈曼法依扎及莫哈末依斯迈在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点头表示明白,并在地庭法官希尔米雅尤索夫面前承认有罪。
此案主控官为阿美拉纳比韩副检察司,没有代表律师的两名被告,向法官求情给予较短的监禁刑期。
法官随后判决两名被告4年监禁,刑期从被捕当天算起,并将赃物交给控方处理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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