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0日訊)兩名男子涉嫌於上週三進入住宅單位破門行竊,偷走了包括鍋子及鍋鏟等各種物品,今早雙雙被帶往地庭面控時皆俯首認罪,判處兩人各4年監禁。
兩名被告分別是慕哈曼法依扎(45歲)及莫哈末依斯邁(41歲),今早被押往怡保第四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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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兩人被控於本月14日早上10時至10時30分之間,在怡保拉沙沙央花園的一住家內破門行竊,盜取了電纜、鍋子、三把鍋鏟及兩根鐵棒;兩名被告因此牴觸刑事法典第457條文(破門行竊),一旦罪成,可被判處最高14年監禁及罰款。
慕哈曼法依扎及莫哈末依斯邁在法庭通譯員宣讀控狀後,點頭表示明白,並在地庭法官希爾米雅尤索夫面前承認有罪。
此案主控官為阿美拉納比韓副檢察司,沒有代表律師的兩名被告,向法官求情給予較短的監禁刑期。
法官隨後判決兩名被告4年監禁,刑期從被捕當天算起,並將贓物交給控方處理銷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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