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27日訊)5年前轟動太平的印裔女生聯同男友,涉嫌為了一臺手機而謀殺親哥哥的案件今日在太平高庭下判,2名被告因證據確鑿被高庭判表面罪名成立,必須進行自辯。
此案女被告當年14歲,現年19歲。男被告當年15歲,現年2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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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被控於2019年7月5日下午3時至傍晚6時之間,在甘文丁湖景花園第二巷一間排屋內,謀殺斯里達蘭(17歲),觸犯刑事法典第302(謀殺)條文。
高庭法官諾魯維娜今日在下判時說,此案控方傳召了多名證人控證,而他們的供詞都可信。
她表示,控方也提呈了多項證物,證明了這些證物皆與這起謀殺案有關。
她指出,從人證及物件中顯示,死者是因為被利器攻擊,造成頸部被割,以及身體多處受傷身亡。
她過後宣判2名被告罪名成立,必須自辯。
可3方式為自己辯護
法官宣佈,此案審訊將進入辯方辯護的階段,兩名被告可選擇3種方式為自己辯護,即在證人欄內自辯、在犯人欄內自辯或保持沉默。
法官也允准2名被告繼續保外,以等候出庭自辯。
由於2名被告的主要辯護律師今日無法出庭,因此另一名辯護律師藍吉星山杜要求法庭另擇日期,讓2名被告自辯。
此案由齊美玲副檢察司主控。
【新聞背景】
太平一名17歲的印裔中學生斯里達蘭,於2019年7月5日無故失聯兩日,其家人遍尋不獲後報案,豈知在7日早上11時,有人在其甘文丁的湖景花園隔鄰空屋後部發現塑料袋中藏有一具屍體,過後證實是失聯的中學生。
警方在調查此案後有突破性及驚人的發展,並在短短數小時內扣捕了死者14歲的妹妹及其15歲的男友,而導火線相信是死者當天回家時,撞破逃學的妹妹與一群朋友齊集家中,並訓斥了妹妹。
其中一名男友在回家後,發現手機遺留在死者家中,於是致電要求死者的妹妹代取回,但卻被死者挑戰親自前往索取。
當被告前來索取手機時,雙方引發了爭執並毆鬥,結果死者懷疑被妹妹及男友聯手殺害,致命傷是被利刀割喉。
死者被殺後,其遺體被裝在塑料袋中,然後丟棄在隔鄰住家的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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