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巴29日訊)霹靂州監獄局局長查林普維吉指出,通過釋放囚犯許可證計劃,霹靂州今年共有411名囚犯獲得釋放,希望他們能珍惜機會,獲釋後下定決心改變生活。
“配合國慶日,霹靂州共有34人獲釋,其中打巴監獄14人、太平監獄13人及甘文丁懲教中心7人,他們皆為男囚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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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打巴監獄獲釋的14名囚犯中,有3人重回家庭、5人參與和僱主在公司工作的企業智能實習計劃(CSI),以及6人入住“中途之家”。
查林普維今日出席打巴監獄舉行的“釋放囚犯許可證計劃”儀式,同時慶祝大馬第67屆國慶日,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他表示,這些獲釋的囚犯需符合條件,例如刑期不滿一年、一到三年以及樂齡人士,特別是患有慢性病,70歲以上的囚犯。
“監獄的弱勢群體,如70歲以上無法自理、懷孕及患有慢性病的囚犯,我們將他們交給他們的家庭成員照顧。”
他透露,這批打巴監獄囚犯獲釋後,其中有迴歸家庭、被安排到沙亞南工廠工作或入住怡保的“中途之家”,以接受心理輔導、上宗教課、服務社會活動等。
他說,下個月太平將運營一個可容納50人的“中途之家”,屆時有5人入住。
“霹靂州監獄局正與大馬懲教基金會(YKM)和願意管理它的慈善組織合作,建立一個私人‘中途之家’。”
他指出,有參與社區康復計劃的獲釋囚犯,重犯率僅有2.4%,沒有參與計劃則達17%,可看到明顯差距。
受訪的3名華裔囚犯表示,他們都是因吸毒被捕入獄,很高興通過“釋放囚犯許可證計劃”重獲自由,並承諾獲釋後會好好工作,以免重蹈覆轍。
47歲的葉先生入獄16個月獲釋,他說,在監獄安排下前往沙亞南工作,家人囑咐他要好好生活,而他也會把握珍貴機會,專注工作。
潘先生(53歲,刑期9個月)在出獄後也獲監獄安排工作,他表示,在入獄期間常做體操、被教育效忠國家及學習手藝等,他會改過自新,過好餘下人生。
李先生(46歲,刑期7個月),他因誤交損友吸毒而鋃鐺入獄,獲釋後會先回家與家人團聚,安定後再去工作,他稱入獄期間讓他過上規律的生活,且不會重蹈覆轍,要彌補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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