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巴11日訊)涉嫌在臉書發佈誹謗柔佛烏魯地南警局襲擊事故中身亡警員的言論,巫裔男子今天被帶上打巴地庭面控後俯首認罪,被判監禁7天,刑期從被捕日算起,並罰款800令吉,若無法繳付則以7天監禁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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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莫哈末卡因(25歲)於9月5日晚上8時,在柔佛馬西的住家被警方逮捕,刑罰監禁7天從被捕日算起,即9月12日刑滿出獄。
地庭法官亞妮絲聽罷控辯雙方陳詞和證人證詞後作出宣判,她在下判前語重心長地囑咐被告,做任何事都會帶來後果,勸誡被告從這起事件中吸取教訓,以後做事要三思而後行。
25歲被告萬阿都卡因在8月29日於住家,在臉書作出誹謗留言,牴觸刑事法典第500(誹謗)條文1998年通訊與多媒體法令第233條文,若被判有罪,被告可面臨最長2年的監禁,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死者父親:被告言論侮辱兒
烏魯地南警局襲擊事故中身亡警員阿末阿沙法米的父親阿茲哈(54歲)出庭作證指出,長女於8月29日在家庭群組裡轉發一則來自被告的臉書內容稱亡子因涉及貪汙,最終被殺害是該死。他在同一天於打巴警局報案。
“被告的言論對死者和我們一家是一種侮辱,令我們感到憤怒和傷心。我覺得很生氣,被告稱我孩子(死者)的死與貪汙有關,而事實並非如此!”
阿茲哈希望法庭能夠對被告做出最公正的判決,以此作為警示,並給予死者家屬應得的公平正義。
此案副檢察司為努魯娜比拉,被告律師阿曼尼威廉。
烏魯地南警局遭夜襲事件發生在今年5月17日凌晨,蒙面兇徒手持巴冷刀闖入烏魯地南警局襲擊警員,然後搶走警員配槍,並射殺警員,造成3名警員2死1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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