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3日訊)為了避免執法官員對付屬下的外籍非法員工,一名男子竟在霹靂州移民局總部賄賂一名高級官員,結果不只無法得逞,今早還被帶上法庭面對賄賂指控。
被告王紹偉(譯音,33歲)於昨天賄賂官員,今天就被帶上怡保地庭面控,並在替代控狀的罪名下俯首認罪,被罰款4萬令吉,同時用來賄賂官員的1萬5000令吉被充公,歸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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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替代控狀,被告於本月12日下午3時在美露的內政部大廈霹靂州移民局總部裡以1萬5000令吉現金,賄賂霹靂州移民局高級官員依斯干達,以便對方不對其違反移民法令第6 (1) ( c )(非法入境及逗留)條文的非法員工採取法律行動,這違反了刑事法典第214(獻議贈予或歸還錢財以換取掩護罪犯)條文。
被告在沒有辯護律師之下,聆聽了控狀後表示認罪,地庭法官艾努莎琳判被告罰款4萬令吉,若無法繳付以4個月監禁替代。另外,其1萬5000令吉賄金則在反貪委會法令第40(1) (a)條文下將被充公,歸政府所有。
這起案件的主控官為瑪茲雅副檢察司,反貪委會的調查官員為莫哈末艾芬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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