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25日讯)17岁少女报假案称同事偷钱,今日被带上安顺地庭面控,被告泪洒法庭俯首认罪。
根据《阳光日报》报道,被告于9月10日在下霹雳警察总部报案,指控男同事偷了她600令吉,警方随后展开调查,发现指控不属实,因此被告的行为抵触了刑事法典182条文(报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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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条文上一旦罪成,可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最多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此案副检察司依祖丁要求被告保释金定于3000令吉,被告来自法援处的律师法乌蒂娜表示,被告育有1名1岁的孩子,要求法庭允准最低保释金。最终地庭法官诺哈米扎允许被告以1000令吉保外候审。
案件择于10月28日下判,同时法庭要求社会福利局提交被告的品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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