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7日訊)為了保護原生物種免遭外來種魚類侵佔,霹靂州漁業局今天在怡保區和江沙區展開清除被禁魚類及醒覺行動,在所檢查的水族館和觀賞魚店充公了49條被禁魚類,總值83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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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局今天在霹靂州行政議員拿督祖卡菲裡和霹靂州漁業局局長莫哈末嘉沙裡的率領下,與媒體一起突擊上述地區的相關單位。
禁魚放生公共水域 影響生態
該局在今天的行動中所充公的禁魚包括魚尾虎(2條)、牛土鯛(42條)、大嘴鯨(鯰魚類,1條)、花羅漢(1條)和鱷魚嘴(3條)。這些魚類都是我國禁止入口的外來種,一旦被放生到公共水域,因大部分生性兇猛及缺少天敵,將會嚴重侵害到原生物種並導致滅絕,影響原生生態系統。
上述執法行動主要以宣導為主,而被充公禁魚的業者也被該局給予警告,若下次突擊檢查時再被發現養殖或售賣被禁的魚類,將可被提控上庭,到時可被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監禁最多1年。
這項執法行動主要針對水族館和觀賞魚店突擊檢查,是否售賣牴觸1985年漁業法令、漁業條例、317法令49條文下的被禁魚類,同時持續提供有關被禁魚類的宣導教育。而宣導內容不僅面向業者,還擴展到宗教場所,以阻止人們為了宗教活動購買和把被禁魚類放到公共水域。
他們首先到怡保壩羅水月宮觀音廟,向負責人進行宣導及提供被禁魚類名單,以便廟方協助傳達避免放生被禁魚類入近打河,獲得廟方答應協助宣導,防止善信錯把外來種魚類放生入河。
他們過後到兩地的魚類養殖場及水族館展開突擊檢查,充公了上述的被禁魚類,並給予業者們警告。
祖卡菲裡:今年採23起行動
祖卡菲裡過後在記者會上指出,算上今天的執法行動,漁業局部今年在州內多個地區展開了共23起執法行動(陸地行動),執法的地點涉及了怡保、安順及愛大華等地約30家水族館或觀賞魚店。
他說,這是該局為控制與被禁魚類相關活動採取的積極措施,符合2024年漁業條例(禁止進口等事項,魚類)。被禁魚類是指那些可能對水生生態系統產生負面影響的非本地魚類物種。
“目前霹靂州的情況仍然受控。”
嘉沙裡:避免養殖被禁魚類
莫哈末嘉沙裡也呼籲在家養殖觀賞魚的人士,避免養殖被禁魚類,甚至是繁殖和對外銷售,以免對本地的水域生態系統造成傷害。
根據1990年漁業條例(禁止進口等事項,魚類),2011年和2024年修訂2(1)條文,規定“未經漁業總監書面批准,任何人不得進口、出售、飼養、儲存或展示任何在該條例附表中列出的魚類”。
該禁令旨在防止這些魚類對生態系統、疾病傳播以及水域中的創傷影響。任何違反規定的行為將被處以不超過1000令吉的罰款,或監禁不超過1年,或兩者兼施。
上述條例列出了7種被禁魚類物種,包括菱鋸脂鯉(Serrasalmus)、迷人臀點脂鯉(Pygocentrus)和Catoprian等,而2011年修訂條例則增加了8個屬類和1個被禁魚類物種,2024年再次修訂,新增2個科,1個屬類和6個被禁魚類物種,條例還增加了“展示”的條款,以應對愛好者在私人或公共場所展示被禁魚類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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