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0日訊) 曼絨縣警方逮捕7名嫌犯,宣佈偵破曼絨縣一帶共28宗與車內偷竊、潑紅漆及盜竊油棕果有關的案件。
霹靂州總警長拿督阿茲茲今午連同曼絨警區主任哈斯布拉助理總監、曼絨警區刑事罪案調查組主任山魯助理警監在霹靂州警察總部召開記者會,公佈曼絨警隊偵破曼絨縣一帶犯罪案件的成果。
ADVERTISEMENT
哈茲茲指出,曼絨警區於今年9月27日早上11時零4分左右,接獲受害者投報,指其停放在位於實兆遠Taman Raja Muda Musa住家前的一輛轎車,車內的貴重東西遭竊。
他說,受害者是於同一天早上8時30分左右,在準備上班時才發現,失竊的物品是一個裡面裝有1條金鍊、1個平板電腦及現金500令吉的手提袋,損失了1萬1000令吉。
他披露,此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379條文(偷竊)展開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監禁、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調查發現,一名不確認種族的男子於當天凌晨1時45分左右,潛入了受害者停放在門外的轎車裡,逗留約3分鐘,隨後離開現場逃跑。”
他表示,曼絨警方根據資料採取行動,於同一天下午5時30分至傍晚6時左右,逮捕2名印裔男子及1名印裔女子,同時起獲疑他們偷竊而來的幾件物品。
“警方對曼絨一帶發生的車內財物竊案進行審查後發現,9月份內的15起案件皆涉及同一夥嫌犯,所有受害者被要求辨認被偷走的物品,嫌犯是隨機挑選沒有鎖車門的轎車進行偷竊。”
他說,3名嫌犯年齡介於24至26歲,3人皆有犯罪記錄,其中兩名男嫌犯各有2項及5項犯罪前科,至於女嫌犯有7項犯罪記錄,包括毒品案件。
他說,15份案件調查報告已提呈予副檢察司,3名嫌犯將面臨11項控狀,包括刑事法典第379條文(偷竊)、第411條文(非法接收贓物)、414條文(非法接收或私藏賊贓)、427條文(蓄意破壞)及447條文(擅闖民居)。
阿茲茲指出,曼絨警區於今年9月29日早上8時零7分左右,接獲受害者投報,指屬於其家人的3輛轎車在實兆遠Taman Muhibah遭人潑漆。
他說,受害者是於同一天凌晨5時30分左右,從屋裡出來時發現屬於家人的3輛轎車,被不明人士潑紅漆。
他說,嫌犯留下一張印有1名印裔男子身份證照片的傳單,更寫下“第二次就是放火燒屋”的恐嚇字眼,受害者因擔心家人的安危而報警。
他披露,受害者否認涉及非法貸款,也無與人結怨,受害者認為應是遭阿窿“點錯相”潑漆,因受害者是華裔,惟該身份證的人士卻是印裔。
他說,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蓄意破壞)展開調查,涉及者一旦罪成可被判監禁不少於1年及不超過5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警方調查發現,兩名疑似華裔的男子於當天凌晨3時55分左右,乘坐一輛白色轎車,向有關住家潑漆並在離開前留下一張傳單。“
他表示,曼絨警方及霹靂州警察總部反風化、肅賭及私會黨取締組(D7)根據資料採取行動,於本週二(10月8日)及週三(10月9日),在沙白安南及亞羅士打一帶,逮捕年齡分別為23及26歲的兩名華裔男子。
他說,案件調查報告已提呈予副檢察司,兩名嫌犯將面對刑事法典第427條文(蓄意破壞)的控狀。
阿茲茲表示,曼絨警區於今年10月4日中午12時零5分左右,接獲一名園主投報,指其位於班臺Kampung Sungai Tuntung的棕油園,發生油棕果偷竊事件。
他說,受害者是於同一天早上9時50分左右,抵達棕油園時發現其油棕樹的果束有被切割的過痕跡,估計損失1噸、約750令吉的油棕果。
他表示,案件援引刑事法典第379條文(偷竊)展開調查;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7年監禁、罰款或者兩者兼施。
“曼絨警方共開啟12宗、有關今年發生在曼絨縣一帶的檔案調查,並根據資料採取行動,於本週一(7日)及週二(8日),在班臺逮捕2名年齡為24及41歲的巫裔男子,同時起獲1包含有3串油棕果的麻袋及一張油棕執照。”
他說,警方調查發現,兩名嫌犯在附近一帶把油棕果轉賣給同一名油棕果收購商多達12次,案件調查報告已提呈予副檢察司,兩名嫌犯將面臨刑事法典第379條文(偷竊)的控狀。
他指出,霹靂州發生很多偷取油棕果的案件,不只是在曼絨一帶,小偷們的作案手法不外乎是切除油棕果束,並銷售給油棕果收購商以賺取收入,警方在逮捕嫌犯後,將根據情報展開調查,以搗破此類犯罪案件。
另一方面,阿茲茲指出,鑑於霹靂州體育場正在進行維修,不久後舉行的大馬足總盃(Piala FA)及馬來西亞杯(Piala Malaysia),以及將於今年11月19日進行的霹靂州對壘沙巴的足球比賽,會從霹靂州體育場轉換場地至曼絨舉行,屆時警方將會探討各個安全方面的問題,確保足球賽順利進行。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