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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12:39pm 11/10/2024

大马检疫与检验服务局

走私鲳鱼

大马检疫与检验服务局

走私鲳鱼

大马检疫与检验服务局 起600公斤走私海鲜

大马检疫与检验服务局 起600公斤走私海鲜
大马检疫与检验服务局(MAQIS)霹雳州分局官员展示起获的企图走私入境的鲳鱼与冷冻螃蟹肉。(检疫局提供)

(实兆远11日讯)(MAQIS)霹雳州分局官员,于上星期二在红土坎码头进行的一项例行检查中发现了600公斤,市值5万令吉的及冷冻螃蟹肉,成功阻止了这批没有经过安全检验的海鲜流入市场。

该局主任莫哈末诺发文告表示,这批海鲜是从印尼走私入口,收藏在鱼箱内企图蒙混过关,但成功被官员发现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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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马检疫与检验服务局 起600公斤走私海鲜
官员从冷冻箱的箱底翻出未有通报的的海鲜。(检疫局提供)

他说,这批海鲜没有进口准证,因此该局援引2011年大马检疫与检验法令第728条法令,第11(1)条文进行调查及提控,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年,或两者兼施。

“若重犯者可被罚款不超过1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7年或两者兼施。”

他强调,在第728条法令下,防止各类未经过检测,确保安全的物品,包括食物、肉类、动物、植物、微生物及农业产品等走私进口,并流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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