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15日讯)夫妇涉嫌虐待6岁儿子被控,虽然两人皆俯首认罪,但鉴于受害人尚需留院接受治疗,次被告则需送院接受精神病检查,因此法官不允准被告们保释,案展11月14日过堂。
2名被告为阿都拉萨(47岁,技工)及莎丽花(33岁,家庭主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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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妇俩同时被控于今年2月至10月至10日,在霹雳峇眼色海卡弄邦园丘的柏迈花园住家,即父母疏忽照顾孩子,导致孩子暴露在危险下,而抵触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
2人为这宗虐待案中6岁男童的亲生父亲及继母,而继母患有精神病。
在上述条文下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或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2名被告皆对控状承认有罪,惟法官纳迪莎基于受害人尚留院治疗,因此不批准首被告保释。
至于次被告则需送院接受精神病检查,并等待有关报告,因此法庭也不予保释。
法官过后将此案展至11月14日过堂。
此案主控官为伍彦霓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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