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6日訊)一名羅裡司機被控於2年前非法擁有4996公升柴油,他俯首認罪,被判罰款2萬6000令吉;若無法償還罰款,則需以監禁8個月取代。
霹靂國內貿易及生活成本局局長拿督卡馬魯丁今天發文告指出,該名39歲被告林輝滿(譯音)於昨天被控上怡保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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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表示,被告被控於2023年11月14日晚上11時15分,在霹靂州金寶區進行觸法行為。
查獲擁有4996公升柴油
“當時,執法官員依據情報進行調查行動時,發現被告在沒有管理者准許下,疑似擁有4996公升柴油。”
“被告行為牴觸1974年供應管制條例第3(1)條文,即在沒有執照下進行批發或零售統制品交易,該行為也觸犯1961年供應管制法令第21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22(1)條文下受罰。”
此案法官為阿茲莎,而主控官則是來自該局的慕哈末裡端。被告沒有代表律師。
卡馬魯丁表示,除了上述判決,大馬政府也會充公所有涉及此案的柴油。
他也促請公眾進行投報和提供信息,可通過WhatsApp至019-848 8000、電郵[email protected]、撥電1-800-886-800和下載該局手機應用程式Ez Adu KPD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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