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水力發電的水壩,如果水量過多將面臨崩裂風險,一旦潰決,下游洪水氾濫,將會沖毀家園帶來財物損失,甚至犧牲無辜的生命。
為了避免潰壩,在水量上升到一定水平時便要及時洩洪,防止水壩結構損壞,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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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每次洩洪,是不是有一套完善機制應對如何安全排放多餘水量,比如及早跟政府部門協調,還是完全取決於單方面的決定,卻不得而知了。
自9月進入尾季候風過渡階期以來,霹靂州就處於強降雨和長命雨的天氣,低窪地區紛紛遇上水災襲擊,吉輦、上霹靂、江沙、拉律峇登司南馬、下霹靂和慕亞林淪陷,以至警方、消拯局和民防部隊大動員救災,以及出動救生艇遷移災民,並開設臨時疏散中心安頓上千人。
霹靂河承載不到飆升的雨量高漲滿溢,使流經的上霹靂和江沙觸發水災災情,部分受災地點的水位超過1公尺,已威脅到人們的性命安全。
在各地受災時,坐落在江沙縣範圍和霹靂河上的貞德羅水壩洩洪,霹靂州務大臣拿督斯里沙拉尼表示沒有及早通知,造成下游的縣署無法作出準備。
他提到了2014年水壩洩洪引發的水災事件,縣署沒有獲得通知,下游的民眾發現洪水來襲已措手不及,當時造成江沙與和豐超過2000人撤離,令他引以為戒。
沙拉尼認為有效溝通,問題就能夠迎刃而解;事實確實如此,縣長帶領縣級天災管理委員會即時協調,按掌握到洩洪排出的水量所經過的時間做好鋪排,乃至爭分奪秒知會受影響的居民和遷移他們到安全地帶,必定會大大降低出現狀況的幾率。
其實,除了霹靂河下游,金馬侖巴登威利不少住家和菜園於2013年遭水壩洩洪淹沒,甚至摧毀,可想而知,人們無法抵擋排山倒海的大水衝擊,在災難面前顯得束手無策。
有鑑於此,政府為免悲劇重演,應該制定一個洩洪機制,在水壩水位上升到警戒線的時候啟動,定時向州級和縣級的天災管理委員會彙報,否則再好的警報系統或淪為虛設,由主動預防天災倒退到被動的救災和善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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