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6日訊)霹靂州總警長拿督阿茲茲指出,警方調查顯示,16名參與馬來西亞國際關公文化節的中國國民承認在遊行中揮舞中國國旗,而主辦方雖然持有警方發出的遊行準證,惟因讓外籍人士參與遊行而違反了準證條件。
他說,截至目前,警方已接獲16項投報。經過檢查,主辦方於今年10月2日獲得警方的準證,即使如此,主辦方允許外籍人士參與的行為已違反該準證的條件,因警方在發出的準證中闡明不允許外籍人士參與主辦方舉辦的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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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茲茲今天發表文告表示,此案在《2012年和平集會法令》第4(1)條文(違反和平集會準證條例)和《1949年國徽(限制展示)法令第3(1)條文(公共區域展示外國國旗)下展開調查,調查報告將於10月28日提呈予副檢察司採取進一步行動。
他說,3名主辦方的代表,即57歲任職協會主席的華裔男子、61歲任職協會秘書的華裔男子,以及26歲任職協會財政的華裔女子,已在下霹靂警區刑事調查組辦事處完成錄取口供的程序。
他說,另外錄取口供的17人,分別是49歲大馬華裔男領隊和16名中國國民。這16名中國人分別是8名介於40歲至61歲的男子和8名40歲至56歲女子,16名中國人都承認在該遊行中揮舞中國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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