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录
我的股票|星洲网 我的股票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国内

|

即时国内

|
发布: 12:58pm 22/11/2024

火患

蓄意纵火

拥爆炸物

安顺阿丽娜广场礼堂

火患

蓄意纵火

拥爆炸物

安顺阿丽娜广场礼堂

涉嫌蓄意纵火拥爆炸物 放烟花礼堂火患兄弟被控

(安顺22日讯)涉嫌在庆生会上燃放烟花,导致安顺阿丽娜广场失火的一对印裔兄弟,分别抵触非法拥有爆炸物及罪,今天被控上安顺推事庭及地庭。

兄弟俩今日被警方带上法庭,19岁的弟弟被带入地庭,哥哥则在推事庭面控。

ADVERTISEMENT

首先面控的弟弟杰森(无业),控状指被告于今年11月11日晚上约11时时29分,在做出蓄意破坏行为,即使用烟花,并明知此行为可能导致属于安顺市议会,同时作为公共用途礼堂建筑物受到损坏。

涉嫌蓄意纵火拥爆炸物 放烟花礼堂火患兄弟被控
杰森(中)因涉嫌蓄意纵火,在安顺地庭被控。(丁祖兴摄)

他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436(蓄意纵火)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

他聆听了控状后不认罪,代表律师法乌丝蒂娜以被告在事发后受到很多冲击而出现长达7天的心理创伤后遗症,加上在调查期间一直给予警方充分合作,要求法官诺哈米莎准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诺哈米莎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期间需每月到警局报到一次,并择定案件于12月20日过堂。

另一名被告史提芬(24岁,罗里司机)较后在推事庭面控。

涉嫌蓄意纵火拥爆炸物 放烟花礼堂火患兄弟被控
史提芬(左)在推事庭被控后戴口罩离开法庭。(丁祖兴摄)

根据控状,被告涉嫌于今年11月11日晚上约8时30分,在安顺阿丽娜广场礼堂内,被发现拥有爆炸物,即“Happy Boom Assorted 138 Shot”和“Happy Boom Red Cracker 88”。

被告的行为抵触了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监禁最高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不认罪,检控官法佳建议推事奈达杜让被告以5000令吉保外,而被告代表律师乌丝蒂娜以被告需承担妻子、1岁儿子、父母及14岁弟弟的生活费为由,加上在调查期间一直给予警方充分合作,要求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奈达杜批准被告以3500令吉加一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12月20日过堂。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