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顺22日讯)一名学校食堂业者向16岁女学生伸出魔爪袭击胸部,今天被警方带上安顺推事庭面控,被告否认有罪。
22岁的被告莫哈末祖哈金米也在警局被发现吸毒而被捕,今天也被带上安顺地庭面控,同样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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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先是在地庭面控,根据控状,他于今年10月11日下午1时30分左右,在贞德隆巴赖一地点,对16岁女生进行肢体性侵,即捏握女生胸部,抵触2017年儿童性侵法令第 14(a) (肢体性侵)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0年及可被鞭笞。
被告不认罪,代表律师法乌丝蒂娜以被告要照顾家人为由,向地庭法官诺哈米莎求情准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法官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不准以任何形式接触或联系案中女生,案件择定12月23日过堂。
被告过后被带往推事庭面对另一项毒品相关提控。根据控状,他于今年11月12日晚上约10时20分,在安顺的下霹雳警区总部毒品罪案调查组办事处内,被发现违法将冰毒注入自己体内。
被告抵触了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滥用毒品)条文,并可依据该法令与第38B(1)条文一起被判处罚,即监禁2至5年,或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代表律师古马烈山以被告需照顾家人为由,向推事奈达杜求情准以最低保释金保外。
奈达杜过后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加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案件择定明年1月21日过堂。此案的检控官为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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