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順22日訊)一名學校食堂業者向16歲女學生伸出魔爪襲擊胸部,今天被警方帶上安順推事庭面控,被告否認有罪。
22歲的被告莫哈末祖哈金米也在警局被發現吸毒而被捕,今天也被帶上安順地庭面控,同樣不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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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先是在地庭面控,根據控狀,他於今年10月11日下午1時30分左右,在貞德隆巴賴一地點,對16歲女生進行肢體性侵,即捏握女生胸部,牴觸2017年兒童性侵法令第 14(a) (肢體性侵)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處監禁不超過20年及可被鞭笞。
被告不認罪,代表律師法烏絲蒂娜以被告要照顧家人為由,向地庭法官諾哈米莎求情准以最低保釋金保外。
法官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加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同時不準以任何形式接觸或聯繫案中女生,案件擇定12月23日過堂。
被告過後被帶往推事庭面對另一項毒品相關提控。根據控狀,他於今年11月12日晚上約10時20分,在安順的下霹靂警區總部毒品罪案調查組辦事處內,被發現違法將冰毒注入自己體內。
被告牴觸了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a)(濫用毒品)條文,並可依據該法令與第38B(1)條文一起被判處罰,即監禁2至5年,或罰款不超過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代表律師古馬烈山以被告需照顧家人為由,向推事奈達杜求情准以最低保釋金保外。
奈達杜過後批准被告以3000令吉加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案件擇定明年1月21日過堂。此案的檢控官為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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