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7日讯)一名理发师因拥有900公升的哥冬水或米托纳因(Mitragynine),今日在怡保推事庭面控。
被告是41岁的单亲爸爸嘉马,他在今日承审此案的推事布妮达面前表示明白控状,目前化学报告仍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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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指拥有1952年毒药法令第一和第三列表(迷幻物品)中,含米托纳因液体,共900公升。
他被指于11月22日约凌晨12时10分左右,在怡保巴占美合花园(Taman Pakatan Jaya)一间屋子内被发现拥有上述迷幻物品。
他因而抵触了1952年毒药法令第30(3)条文,一旦被定罪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至5年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为娃琪拉黄瑞芬(译音);被告的代表律师为来自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诺丽扎娃妮。
副检察司要求法庭谕令被告以7000令吉保释,惟被告律师基于被告每日只赚取80令吉收入,而且需要养育一名孩子和母亲,向法庭求情以减低保释金。
根据被告律师,被告已与太太离婚,14岁的孩子由前妻照顾,目前他每月需要支付前妻400令吉的赡养费。
法庭随后准许被告以3500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法庭择定于2月5日过堂并呈交化学报告。
根据早前报道,警方于上周五在怡保巴占美合花园一间屋子捣破一个制作和销售哥冬水的集团,并且拘捕了6名年龄介于24岁至42岁,相信是集团成员的本地男子,同时充公了装在橙色桶内的3000袋哥冬水,预计达900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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