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7日訊)一名理髮師因擁有900公升的哥冬水或米託納因(Mitragynine),今日在怡保推事庭面控。
被告是41歲的單親爸爸嘉馬,他在今日承審此案的推事布妮達面前表示明白控狀,目前化學報告仍未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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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被指擁有1952年毒藥法令第一和第三列表(迷幻物品)中,含米託納因液體,共900公升。
他被指於11月22日約凌晨12時10分左右,在怡保巴佔美合花園(Taman Pakatan Jaya)一間屋子內被發現擁有上述迷幻物品。
他因而牴觸了1952年毒藥法令第30(3)條文,一旦被定罪可被罰款不超過10萬令吉或監禁至5年或兩者兼施。
副檢察司為娃琪拉黃瑞芬(譯音);被告的代表律師為來自國家法律援助基金會的諾麗扎娃妮。
副檢察司要求法庭諭令被告以7000令吉保釋,惟被告律師基於被告每日只賺取80令吉收入,而且需要養育一名孩子和母親,向法庭求情以減低保釋金。
根據被告律師,被告已與太太離婚,14歲的孩子由前妻照顧,目前他每月需要支付前妻400令吉的贍養費。
法庭隨後准許被告以3500令吉和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法庭擇定於2月5日過堂並呈交化學報告。
根據早前報道,警方於上週五在怡保巴佔美合花園一間屋子搗破一個製作和銷售哥冬水的集團,並且拘捕了6名年齡介於24歲至42歲,相信是集團成員的本地男子,同時充公了裝在橙色桶內的3000袋哥冬水,預計達900公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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