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9日訊)瓜拉光三聖廟廟祝涉嫌用巴冷刀砍傷一名男子案,廟祝今日在持武器傷人罪名下被控,他否認有罪,獲准以5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候審。
47歲的被告曾傑強(音譯)今早身穿印有廟宇字眼的紅色上衣和棕色長褲、腳穿拖鞋,由警員押往怡保第二地庭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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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控狀,被告在11月26日下午2時45分左右,在位於瓜拉光新村的三聖廟內,用一把巴冷刀蓄意嚴重致傷66歲的馬炳炎(音譯),導致後者的右手臂骨折、右手腕及右大腿受傷;牴觸刑事法典第326(持武器嚴重致傷他人)條文。
在此條文下,一旦罪成,最高可判處20年監禁、罰款或鞭笞。
被告在法庭通譯員用廣東話念出控狀後,在地庭法官艾努莎琳面前點頭表示明白,他表示不認罪。
此案主控官維蒂雅思娃麗副檢察司建議法庭允許被告以1萬5000令吉保釋,沒有委任代表律師的被告隨後在法庭通譯員幫助下,向法官艾努莎琳求情指其工作月薪只有1500令吉以及尚有病倒的母親需要供養為由,要求降低保釋金。
法官艾努莎琳允許被告以5000令吉及一名擔保人保外,並且擇定案件於2025年1月8日過堂。
另一方面,被告弟弟和親友今早也現身法庭瞭解情況,並向記者表示傷者家屬有意私下解決,雙方希望事件儘快落幕。
據報道,這起廟祝疑砍傷人事件是於本週二(26日)在瓜拉光新村三聖廟發生。廟祝過後已被廟方革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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