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4日訊)掌管霹靂州婦女發展、家庭、社會福利和企業發展事務的行政議員拿督莎比雅指出,除了聯邦及州政府有提供天災援助金,社會福利局也通過天災修復援助計劃,使用州撥款為火災、水災、暴風雨中符合資格的災黎提供最高3000令吉的金錢援助。
她說,州政府撥款的天災援助金是在天災發生一星期過後發放,至於聯邦政府方面,所有申請需要在災後一個月內提呈給縣天災管理委員會,有待擔任縣天災管理委員會主席的縣長的審核,以及身為州天災管理委員會主席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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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各類型的天災援助金須獲得彭古魯/民防部隊核實,以及各支持文件如報案書、身份證副本、銀行結單副本和申請文件。
莎比雅今天在霹靂州議會會議口頭提問環節,針對高烏州議員莫哈末阿敏、十八丁州議員阿末曼和萬里望州議員周錦歡提出的天災援助問題,作出回應。
她表示,在州政府撥款下,目前共有7個組別或類型的天災援助金:
●天災死亡援助金-每個天災死亡案例2000令吉
●遷移到臨時疏散中心-每戶300令吉
●沒有遷移到臨時疏散中心或搬到其它地方-每戶300令吉
●房屋因天災損毀援助金-介於200令吉到2000令吉,視損壞程度而定
●失去收入來源援助金-500令吉
●受傷援助-介於150到300令吉,視傷勢而定
●學校添購器具援助金-反映給社會福利局和州教育局
至於聯邦政府、首相署國家天災管理委員會(NADMA)發放給天災災民援助:
東北季候風時期(11月至3月)
天災援助金(BWI):1000令吉-供天災遷移到疏散中心的一家之主,只能申領一次
天災死亡援助金:1萬令吉-提供給死者家屬
非東北季候風時期(4月至10月)
天災援助金(BWI):1000令吉-供天災遷移到疏散中心的一家之主,只能在三個月內申領一次
天災死亡援助金:1萬令吉-提供給死者家屬
她說,每個縣區已設立天災基金信託和社會援助戶頭,以接受來自州政府、聯邦政府、聯邦機構、州機構、私人公司、非政府組織(NGO)及個人捐款,以支付資助救援工作、社會計劃、提供天災援助金和提供社會援助(捐款和計劃)的開銷。州政府通過霹靂州天災管理委員會的議決提高信託戶頭的應用上限,從原有5萬令吉提高至10萬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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