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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4:51pm 06/06/2025

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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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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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改误杀监7年 男子逃死罪料近期获释

谋杀改误杀监7年 男子逃死罪料近期获释
从谋杀改为误杀,被告莫哈末尼占(左)被判监禁7年,他与拉日星一起步出法庭。(黄顺光摄)

(太平6日讯)在罪状修改为后,巫裔被告逃过死刑和被判监禁7年;鉴于被扣押至今已6年,预料他在近日获释。

被告为莫哈末尼占(40岁),他被控于2019年8月29日晚上9时半在第A10牢室中致死一名华裔男子蔡庭辉(译音,47岁),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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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先前拥有涉毒及打劫前科并已被判刑。

承审案件的太平高庭法官诺鲁努妮在作出判决中指出,死者当时与其他23人同时被关押在牢室内,死者因为泻肚子,造成地面到处是粪便,结果遭到多人殴打。

她说,死者过后上厕所摔倒受伤,当他被送往医院时,曾向狱卒及医生投诉被多人殴打,但无法辨认逞凶者是谁。

她表示,被告在供证时提到数人参与围殴,当时被告只想教训死者而已。

“当监狱官员询问谁涉及殴打死者时,被告也举手承认,他于是被提控。”

诺鲁努妮指出,被告的行为并非在自卫,并导致死者身亡,但从此事件中显示,被告没有致死死者的意图,因此建议将刑事法典第302条文改为第304(b)条文(误杀)。

在此条文下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及罚款。

控状过后在副检察司齐美玲及被告辩护律师拉日星同意下作出修改。

诺鲁努妮于是宣判被告入狱7年,由于被告被扣押已有6年,加上在狱中表现良好,预计不久便可以就能够被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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