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鲁莽驾驶致死4人 被告判监8年罚款8万




(太平18日讯)罗里司机被控鲁莽驾驶造成一家4口死亡另一人重伤,今日在太平高庭被判每项控状罚款2万令吉及入狱8年,刑期同时执行。
被告为威德里威尔(31岁),他被控共4项控状,即同时于2020年2月13日晚上10时20分,在怡保至江沙的37公里路段鲁莽驾驶,造成4人死亡,抵触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即鲁莽驾驶导致乘客或他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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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案件今日上诉至太平高庭时,被告辩护律师法兹尔陈词时说,被告并非是刻意引发车祸,他本身在车祸中也受伤,并蒙受身心理的创伤,令他受尽了折磨。
他指出,被告已婚并拥有2名孩子及母亲需要养育及照顾,他也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希望法庭轻判,并要求刑期同时执行。
副检察司华非说,上述案件造成一个巫裔家庭4口,包括父母及2名孩子死亡,另1名幼童则受重伤,并成为了孤儿。
他指出,当重型车辆的意外频仍,包括不久前安顺发生联邦后备队9人死亡,以及东西大道发生15名苏丹依德利斯教育大学(UPSI)学生丧命的事件时,法庭应该给予重判,以警惕鲁莽的驾驶者。
太平高庭法官诺鲁努妮过后判决被告每项控状入狱8年及罚款2万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将以3个月监禁替代,刑期同时执行。
根据案发时的新闻显示,当时被告所驾驶的拖格罗里失控猛撞一辆轿车,造成和丰警局刑事调查组的警员莫哈末法益兹(28岁)、其妻子妮乐达玉及2名年幼孩子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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