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协议 代理招生收钱 大学招生经理被控 认罪罚3.5万



(怡保30日讯)中霹雳一私立大学的招生与营销部经理,涉嫌伪造学生招募协议书,作为代理公司来招募学生,今早被反贪委会提控上庭。
42岁的被告莫哈末卡立俯首认罪,怡保地庭三号庭法官米奥苏莱曼宣判被告罚款3万50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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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被于2019年6月,在中霹雳斯里依斯干达一所私立大学的注册处办公室,不诚实地使用一份伪造文件作为真实文件,即一份日期为2019年8月1日,列明该教育机构与P公司签订的《学生招募协议书》,以授权后者作为代理公司,负责推广该大学的课程,并从联邦直辖区、雪兰莪及其他地区招募学生入学。
控状称,被告有理由相信该份文件是伪造的,因此已触犯刑事法典471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465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长两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聆听了控状后,向法官点头认罪。过后进入列证程序,代表反贪会的主控官沙鲁副检察司向法官列出系列证据,包括有关伪造文件,以及利用该代理公司名义向大学开出的发票等。程序结束后,由通译员向被告诵读案情。
根据案情,2018年6月,身为上述大学招生与营销部经理的被告,接获注册主任指示制定计划,以提升学生入学率,并建议被告聘请代理公司协助推广课程,从联邦直辖区、雪兰莪州及其他地区招收学生。
被告过后拟定了正式文件,即该教育机构与P公司之间的学生招募协议,日期为2019年8月1日。尽管P公司是真实存在的招生代理公司,但有关文件内容是伪造的,包括使用一名第三者名义作为P公司代表,同时通过扫描复制的手法,冒用该大学校长、注册主任和另一家公司的代表签名。
在2019年至2020年间,被告利用该伪造协议,以P公司名义向大学开出6张发票,要求支付所谓的招生与推广服务费用,总值32万3650令吉。期间,他指示大学的行政书记从校园网络系统中提取了学生名单作为支持文件,而这些学生实际上是通过直接申请入学的,并非由P公司招募。
案情指出,该大学于2020年的一次会议中,确认从未接获上述学生招募协议供审核。该文件也没有官方印章,以及未加盖印花税。反贪委会于2021年9月15日展开调查,结果证实该协议造假,而以P公司名义向大学开出的发票,以及所列学生名单实则与该代理公司无关。
被告确认案情属实
被告在聆听了案情陈述后,点头确认案情属实。法官米奥在下判前,询问被告的辩护律师莫哈末依兹万是否为被告求情,对方表示被告在接受调查期间都有全程配合当局,希望法庭能给予最轻的判罚。
主控官沙鲁反要求法官给予合理的判决,以儆效尤。法官过后判处被告罚款3万5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以四个月监禁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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