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男女控贩卖2少女卖淫 若罪成可判终身监



(实兆远20日讯)两名分别为手机维修员及私人诊所助理的巫裔男女被控贩卖一对巫裔14岁双胞胎少女卖淫,违反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4条文,面对终身监禁,或入狱不少于5年及鞭笞的刑罚。
今早被带上斯里曼绒地庭面控的这两名男女为莫哈末慕斯达法金(25岁,手机维修员)及莎瓦妮(26岁,私人诊所助理),他们在听完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表示明白,惟皆表示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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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官艾斯特副检察司在庭上做出提控时,建议法庭以每人1万5000至2万令吉的保释金要求,同时扣押护照及规定每月到邻近警局报到,也不可接近和骚扰受害者。
各付7千保外 922过堂
男被告在向法官求情时,表示自己只是一名手机维修员,收入微薄,因此要求法官考虑给予最低的保释金,而女被告也以同样的理由,要求法官给予最低的保释金。
地庭法官阿莎在听取副检察司的要求及两名被告的求情后,批准2人皆以7000令吉保外,并规定每个月到邻近警局报到,同时也不可接近和骚扰受害者,案展9月22日过堂。
这对属于朋友关系的男女被告是于今早9时10分,被便衣警员押送至斯里曼绒地庭,接着在10时,完成提控程序后,被押送返回曼绒警区总部。此案的查案警官为莫哈末阿沙兰助理警监。

两名被告面对的首项控状,是指他们于2025年的5月12日至6月1日,在红土坎直落慕洛一座岛屿的公寓,贩卖一名未成年的14岁少女卖淫,涉及了性剥削行为,因此违反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4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同犯罪意图)下同读。
两名被告面对的第二项控状,是指他们于2025年的5月12日至6月15日,在红土坎直落慕洛一座岛屿的公寓,贩卖另一名未成年的14岁少女卖淫,涉及了性剥削行为,因此违反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14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4条文(共同犯罪意图)下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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