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绒市会:公共地段放垃圾槽 10月起需申请 付押金



(实兆远28日讯)从10月1日开始,凡是在公共地段或道路保留地上放置垃圾槽的公司或个人,都需要向曼绒市议会申请准证,并需交付清洁抵押金。
根据曼绒市议会在脸书贴文的通告指出,半年准证的抵押金为360令吉,而1年的抵押金是720令吉。
ADVERTISEMENT
免对公众交通造成干扰
曼绒市议会执照及执法组主任莫哈末沙列在回应记者的提问时表示,在这之前并没有这项政策,也就是没有收取费用,也不需要申请准证,而如今落实这项新政策的目的是加强对放置垃圾槽的管制,避免因把垃圾槽放置在保留地(公共保留区),而对公众交通造成干扰,以及能更有效的管制卫生问题。
他强调,若是把租用的垃圾槽放置在自家的私人地段,是无需申请及交付抵押金的。
“市议会征收的是抵押金,意即若一旦装修完成,申请者也把垃圾槽移走,并清理现场的卫生,就可获得退还押金。”
他强调,垃圾槽不是由市议会提供,而是需要者自行向承包商租用,因此垃圾槽内的垃圾或物件,需由垃圾槽承包商自行负责处理,即运往市议会设于昔加里的垃圾场丢弃。
“这项政策主要涉及房屋建筑或装修工程,至于住家需要搬家或清理房屋,有用上垃圾槽也需申请,抵押金则是按照实际天数计算。”
欲知详情,可联络市议会咨询电话:05-689 8994/05-689 8995。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