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线上贷款诈骗 12男女俯首认罪




(怡保24日讯)12名涉嫌线上贷款诈骗的男女,包括两名印尼籍被告今日被押往怡保第一推事庭面控时全部俯首认罪;法庭批准每人以3000令吉保释,并将案件展至12月19日下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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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男被告为莫哈末尤努斯(28岁)、龙嘉鲁班(22岁)、萨印迪(22岁)、莫哈末伊斯甘达(22岁)及来自印尼的沙曼法依斯及凯鲁阿巴;6名女被告为诺哈斯米拉(28岁)、努鲁艾因爱莎(24岁)、诺索菲亚扎拉(22岁)、恩泽琳(21岁)、努拉因艾丽莎(19岁)、永嘉拉妮(19岁)。
根据控状,他们于今年10月17日晚上约7时15分,在孟加兰小西湖住宅区一间住家单位内,结伙经营虚假的线上贷款服务,从事诈骗活动。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120B(1)条文(刑事串通),并可在相同法典第417条文下同读。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12名被告在法庭通译员宣读控状后,全部点头表示明白,并在推事诺阿兹琳面前认罪。
主控官扎希拉慕莎建议每名被告以5000令吉保释金保外,惟被告们的代表律师求情说被告们自10月17日起遭延扣,并在调查期间充分配合警方,同时认罪亦节省了法庭时间,恳请法庭酌情降低保释金额。
推事诺阿兹琳在聆听控辩双方说词后,裁定每名本地被告各以3000令吉及一名家属或亲属担任担保人保释外出;两名印尼籍被告须各以3000令吉及两名年满18岁的担保人保释外出。
此外,法庭谕令两名印尼籍被告将护照交由法庭保管,并在案件审理期间每周前往邻近警局报到一次,直至案件结束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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