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前安顺油棕园烧车焦尸案 2男判监18年


 
                            
                        
(怡保31日讯)2名男子涉及7年前安顺油棕园烧车焦尸案,今日在怡保高庭承认杀害一名男子,被判监禁18年,刑期从被逮捕日算起。
被告黄文辉(音译)及陈俊豪(音译)被控于2018年11月15日凌晨12时零5分至12时30分,在安顺甘榜邦遮路一个油棕园的入口处杀害当时21岁的王伟荣,触犯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一旦被定罪,被告可被监禁高达30年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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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的代表律师分别是拿督拿仁星和山迪兰,他们向法官求情时,指被告没有刑事罪案记录。其中首名被告在被逮捕期间失去了父亲,母亲也已66岁;至于第2名被告已经离婚,并与前妻育有4名分别7岁、8岁、13岁和14岁的孩子,目前孩子们都由其父母看顾。
这宗案件的主控官是纳斯鲁副检察司。
法官今日在宣布判决之前,死者的父母也轮流在法庭上陈情,指儿子被杀害已经7年,但至今仍让他们感到心痛。因此,希望法庭能够作出公正的判决。
2名被告是在当年案发后落网。警方调查显示,此案动机相信是争风吃醋引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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