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洲网
星洲网
星洲网 登入
Newsletter|星洲网 Newsletter 联络我们|星洲网 联络我们 登广告|星洲网 登广告 关于我们|星洲网 关于我们 活动|星洲网 活动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地方

|

时事焦点

|

大霹雳焦点

发布: 6:59pm 04/11/2025

取缔

内贸局

不合法清真标志

取缔

内贸局

不合法清真标志

使用不合法清真标志 和丰食品厂遭取缔

使用不合法清真标志 和丰食品厂遭取缔
霹雳州内贸局江沙分局执法人员在取缔行动中,起获涉嫌使用不合法清真标志的产品。 (内贸局提供)

(怡保4日讯)霹雳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江沙分局执法组在霹雳州宗教局的配合下,突击检查一家位于和丰的食品加工厂,并起获661件使用的花生产品及相关文件,预计总值为5355令吉90仙。

该局局长拿督卡马鲁丁发表文告指出,执法人员在行动中发现,该工厂主要生产花生类食品,并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了清真标志。据了解,这些食品产品被分销至全马半岛各地,尤其是在霹雳州。

ADVERTISEMENT

他说,在进一步检查发现,该工厂业者无法出示由伊斯兰教发展局发出的有效清真认证证书,因此,当局援引《2011年商品说明(清真认证与标志)条例》展开执法行动,并充公661件使用不合法清真标志的花生产品及相关文件,所扣押物品总值估计为5355令吉90仙。

使用不合法清真标志 和丰食品厂遭取缔
执法人员到加工厂进行检查。 (内贸局提供)

他指出,此案将根据《2011年商品说明法令》展开调查,涉嫌者若属公司团体,初犯可被罚款不超过20万令吉,再犯可被罚款不超过50万令吉;若为个人,则可被罚款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三年,或两者兼施。

他呼吁民众协助当局监督市面产品,一旦发现可疑的清真标志或食品,可向该局提供情报。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点击 可阅读下一则新闻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