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批广告横幅布条 若挂错地方照充公



(实兆远5日讯)即使是已获得地方政府批准的广告横幅与布条,若被吊挂在未获批准的地方,也可被视为违法,会被采取拆除及罚款的行动。
曼绒市议会执法组于昨晚8时至凌晨12时之间,拉队到在爱大华大街路段展开了横幅与布条广告执法行动,共拆除及充公了178条未经批准或不符许可证条件的横幅与布条广告。
ADVERTISEMENT

只可挂在获批地点
曼绒市议会脸书今日贴文指出,在昨晚展开的行动中,主要拆除未经批准、影响公共景观及违反法规的广告布条与横幅,其中包括了获得市议会批准,但安装在属于公共工程局拥有与管理的道路灯柱上的横幅。
贴文中还提醒,横幅与布条广告,只可以安装或吊挂在获批准的地点,否则可能会被采取充公及罚款的行动。

莫哈末沙烈:期限届满需3天内拆除
针对以上课题,曼绒市议会执法及执照组主任莫哈末沙烈受询时指出,根据横幅及悬挂布条广告条例,横幅只允许安装在市议会批准的柱子,拥有商业执照的建筑或围篱上,若有关建筑非属于挂广告者,则还需获得业主的批准。
他说,悬挂的布条,可挂在商业区道路及通道、住宅区出入口道路、市议会管理的道路,若要挂在国能公司或公共工程局的柱子上,则需获得国能或公共工程局的批准。
“一般上,获批悬挂的布条或横幅,限期为一个月,期限届满后,需在3天内拆除,若逾期可被充公,以及押金被没收。”
打开全文
ADVERTISEMENT
热门新闻
百格视频
ADVERTISE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