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警不应仅在丹州寻英迪拉前夫 应全国范围加大力度寻人


(怡保21日讯)苦等警方执行联邦法院寻女庭令多年未果的英迪拉,今日在怡保高庭取得进展,高庭谕令警方扩大对其前夫莫哈末利端的搜寻范围,覆盖吉兰丹以外的州属,并强调警方不应仅集中在吉兰丹,应加大全国范围的追查力度,以尽快寻回当年被带走的幼女柏姗娜。
主持司法监督调查程序的法官拿督诺莎丽达阿旺强调,警方必须展现更高积极性,并指示扩大搜寻至吉打、霹雳等州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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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宗案件已拖延太久。我希望警方在下次汇报时,能展现更积极的调查态度。”
她说,警方应与移民局紧密合作,利用最新资料封锁全国所有出入境关卡,全方位追查莫哈末利端的行踪。
她提醒警方,未来提交的宣誓书不应再只着重吉兰丹的搜寻行动,而应涵盖其他州属,并加强与移民局之间的协调。
英迪拉由律师拉杰纳加拉詹及萨奇普列特拉吉代表;联邦法律顾问阿都哈金则代表全国总警长、大马皇家警察、内政部及政府。
较早前时任查案官、霹雳州警察总部刑事罪案调查组的叶秀菁助理警监(44岁)被传召,就“寻女行动司法监督”所提交的宣誓书进入问答环节。
在问答中,拉杰纳加拉詹质疑为何警方的搜寻仍主要集中在吉兰丹?叶秀菁解释,重点放在吉兰丹是因为莫哈末利端的第二任妻子诺丽莎来自当地。
她说,警方曾于9月9日前往吉兰丹巴西富地县,莫哈末利端第二任妻子的住处进行搜查,以寻找他们的行踪。
她指出,根据国际刑警9月8日的反馈,目前尚无任何国家通报莫哈末利端、其第二任妻子或柏姗娜的活动记录。
“警方已向州移民局申请检查他们三人的出入境纪录。”
她披露,警方也已发出通缉莫哈末利端的媒体通告,并上传至警方社交媒体平台。
此外,拉杰纳加拉詹询问莫哈末利端是否已被移民局列入黑名单,叶秀菁表示警方已通过系统申请列入黑名单,莫哈末利端的“通缉中”状态仍生效,并会与移民局进一步核实电子移民系统的数据。
叶秀清说,警方曾尝试追查莫哈末利端第二任妻子的孩子,但在吉兰丹教育局的学生数据库中未找到任何相关记录,导致调查再度受阻。
拉杰纳加拉詹指出,莫哈末利端曾使用其身份证,在政府援助计划包括100令吉爱心援助金(SARA)及“仁政昌明RON95汽油补贴”(BUDI 95)留下使用纪录,而这些援助仅限在国内的居民。他质疑警方为何仍相信莫哈末利端“不在马来西亚”。
叶秀菁对此回应,警方仍在进一步核查中。
针对油站位置追踪及油卡使用记录耗时过久的问题,她表示调查仍在进行。
她说,警方已向大众银行及丰隆银行查核,发现礼端名下并无任何记录;目前警方亦向马来亚银行、大马银行及国家储蓄银行申请资料,但尚未获回应。
法庭将下一次聆审定于明年2月27日。
聆讯结束后,拉杰纳加拉詹在庭外受访时批评警方提交的宣誓书,并指“完全不能接受”。
他说,警方提交的宣誓书近两年来几乎一模一样,因此质疑调查毫无进展。
“为什幺一次又一次重复相同内容?警方究竟有没有真正展开调查?既然莫哈末利端明显不在吉兰丹,为何还一直往那里找?”
他说,警方不该再依赖国际刑警协查,因为证据显示莫哈末利端仍在国内,继续以本人的身份证领取爱心援助金及购买补贴汽油。
他也批评警方不断要求延长调查时间。
“一名母亲与女儿分离15年,警方究竟做了什幺?难道15年还不够久?”
他指出,莫哈末利端至今仍未被列入移民局黑名单。
出席者包括迪拉行动小组(INGAT)主席阿伦多拉沙米。
原名柏南那登的莫哈末利端,是于2009年3月改信伊斯兰后改名,并在英迪拉不知情下擅自为3名子女改教,再于2010年带走幼女柏姗娜。
怡保高庭2014年谕令莫哈末利端把柏姗娜归还给英迪拉,可是当事人违反庭令,导致法庭发出逮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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